关于申报2023年度山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创新研究专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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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03日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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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校级科研项目实施办法》(山东师大社科〔2023〕01号)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创新研究专项(以下简称“基础教育改革与创新研究专项”),该专项由社会科学处和山东师大基础教育集团合作设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基础教育改革与创新研究专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选题范围
项目申报人可根据给定的课题指南,围绕关系基础教育领域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围绕教育教学的具体实践,开展多学科综合性研究。课题指南只是明确了研究的主题、范围和方向,申请人须立足选题范围,从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视角自拟题目进行申报。项目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一般不加副标题。
基础教育改革与创新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一)重点项目
1.基于课程标准,提升学生核心素养的教育方式改革研究。
2.以作业改革撬动全教学过程改革的研究。
3.重点围绕国家课程的实施和校本课程开发的研究。国家课程实施可侧重于“教-学-评”一体化整体设计;校本课程开发主要聚焦学生素养提升以及学生个性特征等方面的研究。
4.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增值评价的研究。
5.聚焦信息技术与教师发展融合,信息技术与学科教育融合,信息技术与质量评价融合, 信息技术与学校管理决策融合等方面的研究。
6.聚焦教师教育能力的提升。学科知识完整性(纵向知识系统性、横向知识全面性),教师学科技能体系,教师信息化素养,教师法律素养等方面的研究。
(二)一般项目
1.学校德育、班主任工作所涉及的各领域的研究。
2.各学段、各学科的教学内容组织(如大单元、项目化、跨学科等),及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研究。
3.学校内部及区域性教学研究机制的建设研究。
4.不同学段衔接教育教学研究。
5.劳动教育、体育、美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建设与实施研究。
6.与大面积提升学生素养有关的其他研究。
三、申报条件
申报者须为我校从事课程与教学论研究的在职教师,附属中小学和山东师大基础教育集团直属学校在职教师。
四、资助额度
本年度基础教育改革与创新研究专项重点项目资助0.6万元 ,一般项目资助0.3万元。
五、申报流程
请各单位于6月21日前集中报送申报材料,山东师大基础教育集团所属中小学教师请从基础教育集团统一申报。各单位上报的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①经项目负责人、参加者签字,所在单位盖章的《山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5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版命名为“项目负责人+申请书”;
②《山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校级科研项目活页》(附件3)一式5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版命名为“项目负责人+活页”。
③所在单位盖章的《山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创新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4)1份,电子版命名为“XX单位汇总表”;
电子版汇总表、申请书和活页均放在一个文件夹中,邮件命名为“XX单位+2023年度基础教育改革与创新研究专项申报材料”。所提交材料的电子版均可从该通知的附件中下载。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王安琪
联系电话:0531-86180032
办公地点:长清湖校区文昌楼410办公室;千佛山校区文化楼0338办公室
电子信箱:skc@sdn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3年6月3日
附件1.山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校级科研项目实施办法(山东师大社科字〔2023〕1号).pdf
附件2.山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山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校级科研项目活页.doc
附件4.山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